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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13部门联合发布,消防人的福利真的来了!
专栏:消防新闻
发布日期:2019-09-02
阅读量:2601
作者: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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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认真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对于推动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增强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中山建安2019年09月02日讯--近日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现就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时,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

二、预备消防士在职期间(2年),其家庭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三、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四、预备消防士和三级、四级消防士入职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五、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并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六、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以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参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障优待;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参照《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有关规定享受住房优待。

七、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退出证明,可享受对现有的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八、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用、录用和聘用工作人员或职工时,对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十一、经组织批准退出(不含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工作满5年不满12年,以及工作不满5年的,参照转制前政策给予补助;工作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参照以往做法由政府安排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  

退出(不含退休、辞退、开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转制前入伍),工作期间(含转制前)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下列标准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1)获得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增发15%;  

(2)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3)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奖励的,由消防员所在单位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补助金。

十二、消防救援人员(转制前入伍)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和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并由所在单位参照军队标准发放。  

十三、消防救援人员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认真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对于推动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增强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做好优待政策的执行和宣传工作,切实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关怀和温暖。  


早就说过,一切会来。不是不来,时候不到!
改革前后,有些人看不清趋势,看不到未来,一直很悲观。今天的你,还悲观吗?
在中国奔向伟大复兴新时代的伟大进程中,中国消防作为应急救援的国家队和主力军,按照习主席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四句话”总要求,在人民群众最i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救民于水火,助民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党和人民能忘记我们吗?
今天的我们,务必珍惜荣誉,务必再接再厉,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努力、更强的担当扛起时代之责!
今天的消防,作为特殊的力量,我们必须有军的作风、警的铁骨、民的胸怀,我们必须干出独树一帜的瞩目业绩,我们必须走出伟大时代的耀人风采!
该走的都走了,想走的不必拦。自由,是个人的考量,更是社会的选择。我们不指望着让牢骚陪伴人生,我们只需要看到光明的前景。有党的坚强领导,有人民的坚决支持,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充满自信呢?!
未来已来!眼下的确有这种那种的困难,有这个那个的矛盾,但当你面对太阳的时候,阴影不总在你的背后吗?要相信,一切都正在越来越好!
越来越好,这决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笑话。
越来越好,是智者站在历史的潮头看到的美好未来,是强者面对复杂形势依据事物规律作出的清醒判断,是冲锋的号角,更是自信的强音!
越来越好,好日子不是等来的,不是要来的,不是别人给的,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日子是我们每个人奋斗出来的,甚至是那些牺牲的英雄们用鲜血与生命换来的!我们怎能不珍惜?我们怎能不前行?! 
消防人,听党的话,为着人民的幸福安宁继续我们的伟大事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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